发布时间:2020/4/24 浏览次数: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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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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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各界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出版实物、文字档案、音频、照片、影像资料、文字艺术作品手稿等,文献载体形式包括印刷型文献、数字型文献、缩微型文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向社会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文献。
2、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编撰的反映淮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各种公开出版物。
3、各级各部门编印的反映淮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会议文集、纪要、文件汇编、图录、防控手册(指南)等内部资料。
4、反映淮安各界援助湖北医疗及物资的文献资料。
5、与淮安抗击疫情相关的文学艺术作品、影像资料等。
6、各级单位、慈善组织及个人积极奉献爱心,配合协助党委、政府防控疫情行动的印证材料、捐赠记录资料等。
7、其他。如记录淮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且具有历史价值和特殊意义的文献资料,包括社区村居出入证、返岗工作证、各类登记表、体温记录表、海报、科普册页等。
02
征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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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著作权,涉及作品(文字、影像作品、艺术品等)需为捐赠者原创或获得作者授权。
2、无偿捐赠,淮安市图书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3、需注明捐赠内容(简要文字说明)、捐赠人姓名或捐赠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便后续联络。
4、纸质与实物材料,尽可能为原件。
03
征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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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馆捐赠。疫情解除后到馆捐赠。
2、邮寄捐赠。邮寄至淮安市图书馆特藏部。
3、拜访捐赠。疫情解除后,本馆派人登门拜访,完成征集工作。
4、电子邮件捐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馆电子邮箱。
5、复制捐赠。本馆复制后,原件归还收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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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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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馆捐赠。疫情解除后到馆捐赠。
2、对于大宗具有较高价值的捐赠,将设立专架予以收藏,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
3、捐赠者享有对其捐赠文献之免费阅读、拍照、复印的权利。
4、征集完毕后,本馆将对所有征集的文献、实物等资料进行数据库加工,纳入地方文献管理。
5、复制捐赠。本馆复制后,原件归还收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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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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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淮安市图书馆将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业人员对捐赠物品评估认定,对入选文献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对未入选文献予以退还。
2、捐赠者须承诺文献来源真实可靠、产权责任明晰。
淮安市图书馆
2020年4月1日
总馆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翔宇南路17号
微信:jshatsg
联系电话:0517-80827100、80826700
到馆指南:有轨电车“大剧院”站;公交车8路、10路、69路、76路“板闸岔口”站;公交车26路、88路“通源路”站。